(原标题:北京康达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0.85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康达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处罚罚款0.85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6月12日09时31分,两名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密云执法队办事大厅对北京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车辆超限信息进行核查。经查2024年05月01日08时01分经术邵路葫芦峪村北的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检测,京ags958车辆共6轴,其总重量为66.2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等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限重为49吨,超限重量17.25吨。
北京康达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构成了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规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0.8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